【日期】= 1997.12.03 |
【期号】= 1396 |
【标题】= 事故虽小法不容逃逸千里也追踪 |
【版次】= 03 |
【版名】= 道德与法制·广告 |
【作者】= 姜方国 |
【专栏】= 形形色色的案件 |
【正文】= |
姜方国 (1997.12.03)
事故虽小法不容逃逸千里也追踪 11月18日5时许,河北丰南市大新庄镇修一村司机佟佳林驾驶河 北唐山市唐海县生产公司冀B—09135号解放143平头车沿我市境内青 垦路由南向北行至88KM+790M处撞到前方同方向停在路边修车的江苏 兴化市戴南镇戴二村司机徐爱民驾驶的苏M—C0217号跃进车的后尾部 ,事故发生后,佟佳林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当晚,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的干警一行四人,连夜启程,驱车 赶往河北唐山,开始了对佟佳林的追查,经过长达18小时的长途跋涉 ,于次日中午到达河北省唐山市交警支队,唐山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的 干警们了解了事故的原委后,深受感动,并给予大力支持。在他们的 配合下,于19日下午将肇事逃逸人佟佳林抓获,佟某对肇事逃逸事实 供认不讳。 (姜方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