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8.06.03 |
【期号】= 1527 |
【标题】= 朱镕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 |
【版次】= 04 |
【版名】= 时事·广告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98.06.03)
朱镕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朱镕基总理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次常 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粮食收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 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修订草案)》。 《粮食收购条例》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对粮食收购的管理,维护 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供应,保护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 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规定对核 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对出口许可准则、出 口管制体制等均作了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8年6月1日 起试行十年来,对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基层直接民主, 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修订试行法,是 为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 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精神,对 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等都作了规定。 《粮食收购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 口管制条例》待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 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