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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8.06.04
【期号】= 1528
【标题】= 东营电业局实行行风“飞检”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
【作者】= 高安军
【专栏】=
【正文】=
 

东营电业局实行行风“飞检”

高安军  (1998.06.04)

  东营电业局实行行风“飞检”
    本报讯 东营电业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力行业作风建设,加大
对城乡电费电价监督检查的力度,在全市电力系统实施了行风“飞检
”制度。
    行风“飞检”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突击检查、限期回复、
调档检查等方式,对全市电力行风建设中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
题实施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批评、责令停止
违规行为、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纠正的一项制度
。其特点:一是赋予了纠风部门明确的权限,保证了监督检查工作的
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飞检”项目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的
放矢,针对性强。三是方式便捷,容易实施,工作效率高。四是检查
结果真实、可信度高,检查前不通知,检查中不听汇报、不须陪同、
不带框框,克服了以往检查中容易存在的虚假应付、护短搪塞、做表
面文章、走过场的弊端。
    通过实施行风“飞检”,进一步强化了全市电力行业作风监督管
理力度,对促进电力行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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