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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8.09.01
【期号】= 1591
【标题】= 我市职业介绍机构  全面推行再就业规范服务办法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作者】= 高钧
【专栏】= 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努力做好再就业工作
【正文】=
 

我市职业介绍机构  全面推行再就业规范服务办法

高钧  (1998.09.01)

   我市职业介绍机构
    全面推行再就业规范服务办法
    本报讯 为健全我市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规则,进一步
规范职业介绍服务秩序,更好地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优先服务和重
点帮助,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市劳动局出台了《职业介绍服
务规程》,要求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在再就业服务工作中,要严格遵循
“文明、公平、优先、高效、灵活、公开”的十二字服务标准,坚持
开展对下岗职工的“信息、咨询、指导、介绍、委托、管理”等十二
字服务内容,按照接待登记、确定需求、提供信息、推荐就业、组织
洽谈的基本程序提供相关服务。对于接受职业介绍服务后未实现再就
业的求职人员,职业介绍机构将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和要求,提供相应
的再就业指导服务。
                          (高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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