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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9.02.03
【期号】= 1709
【标题】= 市中院经一庭 实现经济审判新突破
【版次】= 03
【版名】= 道德与法制
【作者】=
【专栏】= 金色盾牌
【正文】=
 

市中院经一庭 实现经济审判新突破

  (1999.02.03)

  市中院经一庭
  实现经济审判新突破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始终坚持“慎权、慎效、慎微、
慎独”,把廉洁勤政放在重中之重的高度来认识、来落实,特别是针
对新类型案件上升的情况,他们更是狠抓了学习钻研不放松。去年该
庭共审结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30件,结案标的额达2.89亿元,应
收取诉讼费217.8万元,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案件质量上,该
庭做到了连续三年无申诉、无抗诉、无发回重审,实现了“三无案件
”的“三连冠”,经受住了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等方方面面的监
督检验。
    一是实现了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的新突破。他们所审结的案件(
个别批准延长的除外),最长的152天,最短的2天,平均审限63天。
审理破产案件、企业改制案件、群访群诉案件,坚持把职工安置、把
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及时疏导化解了纠纷。有的案件三年纠纷三天
解决,有的案件“昔日剑拔弩张、今日握手言和”。取得了审判的政
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二是实现了程序公正、审判改革的新突破。他们将全庭干警分成
办案组和保障组,办案组“坐堂问案”,突出“审”与“判”,集中
时间和精力学习法律、研究问题。保障组负责保全、送达等所有的后
勤保障工作。这一改革,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
司法公正。这一改革,使得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前不知案件主
审人,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了请客送礼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实现了“中心意识”、“服务工作”的新突破。经济审判的
性质决定了该庭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并且丝毫不能
动摇。为了充分把握经济审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他们进
行了专项调查,写出了《人民法院如何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做贡献
》一文,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东营通讯》、《法制日报》
予以刊登,并由此推动了全市法院与信用社、全市法院与商业银行,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的召开。
    四是实现了调查研究、信息宣传的新突破。长期以来,该庭坚持
调研指导审判、审判促进调研原则,1998年,在《东营通讯》、《东
营政法》、《东营日报》、《黄河学刊》、《今日信息》、《法制日
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宣传文章16篇。在集中教育整顿期间,该
庭的两篇文章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信息和优秀论文,一篇论文被
授予市社科联第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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