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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9.04.01
【期号】= 1758
【标题】=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  推动城市规划工作上台阶
【版次】= 02
【版名】= 专刊
【作者】= 东营市规划局
【专栏】=
【正文】=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  推动城市规划工作上台阶

东营市规划局  (1999.04.01)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  推动城市规划工作上台阶
    东营市规划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
》)颁布实施九周年,这是我国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第一
部法律,它的实施,为我国城市科学合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
障。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
,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简单地说城市
规划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市规划的编制即规划设计,二是
城市规划的实施即规划管理。这两项内容贯穿《城市规划法》始终,
成为《城市规划法》所规范的核心内容。《城市规划法》的目的就在
于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
市规划,以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的
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几年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市城
市规划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
,依法编制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充分发挥了城市规划的“龙头”作
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面向二十一世纪,超前编制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
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
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
。“不依规矩,难成方圆”,整体的、统一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
基础。要建设好、管理好一个城市,就必须有超前的、科学的、高水
平的城市规划。几年来,我们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不断加快城市
规划编制步伐,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充分发挥了城市规
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编制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心绘制城市未来蓝图。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我们开展了
《东营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国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东营市规划局共同承担,自1996年6月至1999年2
月批复实施,历时两年零九个月。此次规划编制突出了新形势下城市
规划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跨世纪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在上一轮城市
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有关城市性质、规模、布局和发展等重点问题进
行了新的界定。新一轮规划将我市城市性质确定为以石油、石油化工
、盐化工为主导产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城市规模规划近期到20
00年,城市人口40.5万人,城市用地49平方公里;规划远期到2010年
,城市人口56万人,城市用地6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中心城城
市规划区和河口区城市规划区,规划总面积706.5平方公里。中心城
规划布局结构采用东、西城“双组团式”集中布局形态,重点发展东
城、改造完善西城,两城逐步靠拢,避免分散建设。规划将河口的城
市性质确定为河口区政府所在地,黄河三角洲北部油田开发的重要后
方基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还注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建立,
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了重点规划。《东营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的编制完成,为指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
基本依据。
    (二)加快城市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编制步伐,为实施规划管理
提供科学依据。目前编制完成了中心城供电规划、中心城防洪排涝规
划、西城绿地系统规划、东城北区排水规划、中心城公共交通规划、
西城改造规划、东城建设规划等几十项专业规划。其中,中心城消防
规划在全省优秀消防专业规划设计评选中荣获银奖(第二名)。在详
细规划编制中,重点做好商业区、居住区及城市主干道两侧的控制性
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完成东城商贸城、西城民营科技园区
等商业区规划;完成海河小区、府前小区、清风湖小区、辽河小区和
油田西五小区、西苑小区、耿井居住区起步小区等居住区详规;完成
西城胜华路和东城青州路、胜利路、海河路(青州路—聋哑学校)等
街景规划。积极开展水系环境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完成了东城
明月湖公园、清风湖公园、广利河滨河公园和东西城之间游乐园的初
步规划设计方案,努力营造“大绿地、大水面、大空间”的城市特色
和“浓荫遮碧水,绿树抱白楼”的风貌特征。目前,我市城市详细规
划覆盖率已达82%,东城的详规覆盖率达到了90%,提前两年完成了
“九五”计划所确定的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奋斗目标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步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三)精心规划城市“精品”工程,努力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在
城市规划设计中,我们重点抓好标志性地段、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
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工作,完成新世纪广场、东城商贸城、黄河路欧式
建筑群、东城文化广场、西城胜利广场、利津县凤凰广场等规划设计
和建设,特别是建成后的新世纪广场充分体现了东营市作为一个新兴
城市蓬勃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成为城市的新景观。“精品”规划
设计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改善
了城市环境,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强化规划管理,严格实施城市规划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规划管理
,只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几年来,我们严格实施城市规划
,始终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只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
的原则,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加大城市监察力度,理顺规划管理体制
,确保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和法
律观念大大增强。为确保《城市规划法》落到实处,我们大力加强法
制建设,积极完善配套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在制定出台《东营市人
民政府关于清理违法建设的通知》、《东营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暂行办法》、《东营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市临时用地临时
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城建设用土
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开展了城市规划技术规范的制定
工作,1998年10月《东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顺利通过专家审
查,使我市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地指导了城市的规
划建设。
    (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坚持
城市规划管理的高度集中统一。为使城市的规划建设活动按照《城市
规划法》的要求健康、有序地进行,不断强化“一书两证”(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完善了规划管理审批程序,规范了城市规划管理文书,使我市城市规
划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按照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
“城市规划应由城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下放规划管理权”
的要求,1997年撤销了原市规划管理处西城分处、将西城建设项目的
规划审批权和“一书两证”的核发收归市规划局。在对西城建设进行
统一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开发区、港区的规划管理,向港区
派驻规划管理人员,帮助开发区调整完善总体规划,保证了开发区、
港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加强城市监察,认真查处“双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为实现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督,我们充实了
城市监察队伍,强化依法行政,从工程放线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
监察。不断加大对“双违”现象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城市规划法》
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有力维护了《
城市规划法》的严肃性。在城市规划监察中,以西城监察为重点,加
大监察覆盖面,保证城市监察覆盖城市规划区全部,仅98年就监察建
设项目240个,总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监察500项次,有60余个项
目经催办查证完善了规划手续。几年来,中心城“双违”查出率始终
保持在98%以上,有力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突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城市规划法》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从更深层次领会《城市规划法》的内涵,灵活地运
用法律来指导工作的开展,成为摆在城市规划工作者面前的课题。城
市规划部门肩负着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的历史重任,必须用全新的观
念指导工作的开展。为推动全面工作上台阶,我们制定了城市规划工
作“二对三为四满意”(“二对”即:对本届政府负责,对历史负责
;“三为”即: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满意”即:群众满意,领导满意,建设单位满意,专家满意)
的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一)树立服务意识,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化管理。依据《城市规
划法》制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规范化、高效率管理制度。在96
年推行社会服务承诺,97年推出反对“低、老、坏”活动的基础上,
98年开展了“抓行风、树形象”活动,通过一系列抓促活动,制定出
台各项服务措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
承诺制度,深化、细化了服务承诺内容、标准、时限等。二是深入开
展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奉
献,提倡“十字”(起立、让座、倒水、答询、送走)服务法,改善
服务态度。三是制订“窗口”式办公制度,按照“受理”与“承办”
分离的原则设立统一的服务窗口。做到一张“明白纸”办事,“明白
纸”明确注明了办理各类手续所需的资料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使
各建设单位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实行局长接访日制度,每月九日集中
处理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当场提出处理意见,限时办理完成。五是
完善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监督的通知》
,聘请城市规划执法监督员,公开办事程序,提出服务标准,接受建
设单位的监督。在东、西城设立城市规划工作意见箱,公开了违章举
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六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单位各种规章
制度42项,编订成《东营市规划局规章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个职工
手中。
    通过“抓行风、树形象”活动的开展,使全局上下树立了“创一
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目标,各项服务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大大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使机关
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被建设单位誉为“传播文明的窗口,热情服务
的榜样”。
    (二)充分发挥城市规划职能作用,争做特殊贡献,为城市建设
和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协作,
以形成全社会关心经济、支持经济、发展经济的强大合力。城市规划
部门必须树立大局观念,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是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待人民重如山的集
中体现。
    一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1998年争取外商投资4147万元,建
设了电解铜项目和东城商贸城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加坡外资)。这两
个项目的引进充分体现了城市规划在经济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市
政府对我局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
    二是积极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98年,我们担负济
南路综合整治工程总协调任务,该工程涉及到沿路油田和地方50多个
单位,关系复杂,资金都要靠协调解决,工作难度较大,一时成为社
会的“热点”,政府的“难点”。面对困难,我们充分发挥综合协调
作用,对综治工程的各项规划手续做到马上就办,免费发证;对于重
点、难点工作定期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了济南路综治工程按期完工
。通过此次改造,彻底根治了济南路脏、乱、差的现象,实现了整个
街区的“亮化、净化、绿化、美化”。1998年我们还组织协调了东城
架空线路入地和兖州路综合整治工程,在工程实施中,我们遵循互利
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广开筹资渠道,积极争取油田、邮电、电力
等多方资金用于城市建设。一年来共从油田和中央、省驻东营单位协
调城市改造资金12407.6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发展。
    《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的九年,是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大发展
的九年,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大发展的九年。成绩属于过去,希望寄
于未来,面向新世纪,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已进
入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贯彻《城市规划法》,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
龙头”作用,同全市人民一道为建设有东营特色的现代化石油港口城
市而努力奋斗!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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