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9.07.16 |
【期号】= 1849 |
【标题】= 积极依靠群众 搞好分步实施 我市加速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
【作者】= 冯孝亭 |
【专栏】= |
【正文】= ![]() |
冯孝亭 (1999.07.16)
积极依靠群众 搞好分步实施 我市加速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将总结推广利津县付窝乡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先进经验,加快这一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 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以适应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既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客 观要求,也是巩固和发展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成果,全面提高计划生育 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它的基本特征是,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 制真正落实到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两个一把手身上,并将国家计划生 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实行村务公开;村里的计划生育及相关事务,由村 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直接行使权利,参与决策、管理和监 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订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 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通过,成为村委会和村民共同规范自 己行为的准则;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和村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 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带动广大育龄群众,广泛开展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活动。 据了解,我市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将分试点阶段、推广阶 段和全面铺开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到2001年至2002年,除特殊的村居 外,都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记者 冯孝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