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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9.10.14
【期号】= 1926
【标题】=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垦利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民忧
【版次】= 03
【版名】= 文明广场·广告
【作者】= 王文元
【专栏】= 文明窗
【正文】=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垦利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民忧

王文元  (1999.10.14)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垦利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民忧
    垦利县把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
系的大事来抓,从1998年1月1日和7月1日相继启动运行了农村最低生
活保障线制度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为城乡居民建立了最后一
道生活屏障。
    垦利县为实施好“两个保障线”制度,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
组,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制定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组
织民政、财政、劳动、人事、计划、审计等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
责。为了使城乡最困难的贫困户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县
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的332个行政村和县直130多个单
位以及县城周围5个农转非的村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
材料,准确核准了全县城乡的贫困人口数。县委、县政府在此基础上
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县政府行
文公布了实施意见,落实了享受两个保障线制度的粮款。
    同时,该县本着建管并举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了增
强两个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工作的透明度,主管此项工作的县民政局
实行了保障户申请,群众评议,三级审批制度。并建立了“三公开”
制度,即保障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1998年,全
县确定农村受保障户436户,占全县总户数9‰;798人,占总人口的4
.8‰,全年累计发放救济粮13.25万公斤,发放保障金7.7万元。城市
居民中有19户53人列入首批保障范围,共发放保障金1.5万元。该县
在实施好两个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建立了配
套的优惠政策,对受保障的义务工、集资提留、子女入托、入学、医
疗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了保障对象的负担。享受两
个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户们逢人就夸“全托了共产党的福”。
            (王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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