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9.10.14 |
【期号】= 1926 |
【标题】=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垦利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民忧 |
【版次】= 03 |
【版名】= 文明广场·广告 |
【作者】= 王文元 |
【专栏】= 文明窗 |
【正文】= ![]() |
王文元 (1999.10.14)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垦利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民忧 垦利县把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 系的大事来抓,从1998年1月1日和7月1日相继启动运行了农村最低生 活保障线制度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为城乡居民建立了最后一 道生活屏障。 垦利县为实施好“两个保障线”制度,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 组,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制定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组 织民政、财政、劳动、人事、计划、审计等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 责。为了使城乡最困难的贫困户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县 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的332个行政村和县直130多个单 位以及县城周围5个农转非的村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 材料,准确核准了全县城乡的贫困人口数。县委、县政府在此基础上 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县政府行 文公布了实施意见,落实了享受两个保障线制度的粮款。 同时,该县本着建管并举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了增 强两个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工作的透明度,主管此项工作的县民政局 实行了保障户申请,群众评议,三级审批制度。并建立了“三公开” 制度,即保障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1998年,全 县确定农村受保障户436户,占全县总户数9‰;798人,占总人口的4 .8‰,全年累计发放救济粮13.25万公斤,发放保障金7.7万元。城市 居民中有19户53人列入首批保障范围,共发放保障金1.5万元。该县 在实施好两个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建立了配 套的优惠政策,对受保障的义务工、集资提留、子女入托、入学、医 疗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了保障对象的负担。享受两 个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户们逢人就夸“全托了共产党的福”。 (王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