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9.11.01 |
【期号】= 1941 |
【标题】= 我市干部群众收听收看《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后纷纷表示 “法轮功”邪教组织必须坚决取缔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作者】= 段东升 |
【专栏】= |
【正文】= |
段东升 (1999.11.01)
我市干部群众收听收看《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后纷纷表示 “法轮功”邪教组织必须坚决取缔 本报讯 《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 在中央电视台播发后,在我市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纷纷 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进行深入批判。 广大干部群众在认真收听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发的《“法轮功” 就是邪教》后,更加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性质,加深了对“法轮 功”这个非法组织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认识到中央关于抓紧解 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重大意义,并一致表示,《人民日报》特 约评论员文章对“法轮功”组织的定性非常正确,非常及时,我们坚 决拥护。 我市法律界人士表示,“法轮功”同国外的邪教有许多共同特点 ,如绝对的教主崇拜、对信徒的精神控制、疯狂的聚敛钱财,特别是 危害社会,有些方面,“法轮功”有过之而无不及,如在教主崇拜这 一问题上,李洪志就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教主。 我们认定它是一个邪教,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它的邪恶本 质、邪恶面目,也有利于帮助那些曾被“法轮功”迷惑的群众彻底地 摆脱“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控制,彻底摆脱李洪志的控制,幡然醒悟 。 许多群众在揭批中表示,“法轮功”危害社会,组织修炼者围攻 新闻媒体,在中南海静坐示威,这实际是非法活动,妨碍了正常的社 会生活。它还对人的身心造成极大危害,使成千上万的练功者病残、 自杀,种种事实表明,“法轮功”是一种邪教,必须坚决铲除。 (记者 段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