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0.04.13 |
【期号】= 2078 |
【标题】= 北张、北王两村 种合同树 发石榴财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耿锦锋 王学义 |
【专栏】= |
【正文】= |
耿锦锋 王学义 (2000.04.13)
北张、北王两村 种合同树 发石榴财 垦利讯 近日,郝家镇北张、北王两村从平邑县石榴培育推广有 限公司引进了宁阳大红石榴树苗9000株,落实种植面积120亩,并且 与该公司签订了果品回收合同。 北张、北王两村的领导一班人认真领会贯彻镇党委、政府调整农 业结构的指示精神,决定发展种植一批名、优、特经济作物。在县电 视台播出的《乡村季风》栏目里,他们了解到宁阳大红石榴收入高、 发展前景好,就一起到平邑县实地考察。他们调查了解到宁阳石榴果 实大而甜,质优味美,产量大,价格高。该品种第三年进入结果盛期 ,亩产量达1000公斤左右,第四年可达亩产1750公斤左右。产品主要 销往港澳台等地,一级品高价可达40元/公斤,三级保护价为4元/ 公斤。种植宁阳大红石榴,平均亩效益可达6000元左右。他们当即与 平邑县石榴培育推广有限公司签订了苗木购销、果品回收合同。由公 司提供苗木,保证成活率,回收果品,确定最低保护价,提供技术指 导,确保达到约定产量,实现高产高效。 两村的群众说:“揣着合同种树,我们心里踏实。光种粮棉效益 不行了,敢种新、特品种才能挣大钱”。 (耿锦锋 王学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