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0.06.01 |
【期号】= 2120 |
【标题】= 市区国税局推行涉税案件会审制度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
【作者】= 李子征 刘工农 |
【专栏】= 国税之窗 |
【正文】= |
李子征 刘工农 (2000.06.01)
市区国税局推行涉税案件会审制度 近日,东营市市区国税局在全系统内推行重大涉税案件审理和税 务稽查一般案件审理制度。他们在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和一般案 件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将每周五下午定为案件审理日,由审理委员 会根据检查人员提供的有关检查资料和涉税证据及事实,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通知和监督稽查执行部门执行。同时 ,他们还规定,对涉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涉税案件,必须由重大涉 税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今年以来,他们已通过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 40多起,入库税款及罚款112万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案件。 (李子征 刘工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