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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0.07.13
【期号】= 2156
【标题】= 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严禁报刊摊派发行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严禁报刊摊派发行

  (2000.07.13)

  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严禁报刊摊派发行
    本报讯 为保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基
层负担,日前,市委办、市府办就整顿报刊发行秩序、禁止报刊摊派
发行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对公费订阅报刊实行归口管理。除市委宣传部根
据上级要求对中央、省、市重点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大众日报、东
营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了望、半月谈、支部生活)发
行下达订阅计划外,各级各单位一律不得为其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主办
的报刊下发征订文件、下达订阅指标。各种考核、评比和其他公务活
动不得与订阅行业报刊挂钩,强行摊派。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能免费
交流,不得作为报刊征订发行,不得收取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得开
展有偿经营性活动。各级各单位公费订阅报刊,一律应由本单位负责
宣传教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统一审核,列出清单,由单位主要领导把
关后,才能收订,不得多头收订。乡镇、村等基层单位的报刊征订工
作由乡镇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
识,切实把好关口。
    《通知》强调,公费订阅要首先保证完成主要党报党刊的征订任
务,凡没按规定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一律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
报刊。各级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报刊发行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在重点
党报党刊征订前办理公费订阅报刊事宜,扰乱发行秩序,挤占重点党
报党刊的订阅费用;不准到基层征订“关系报”、“人情报”等。
    《通知》要求,党报党刊的订阅情况纳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
单位的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
政部门和群团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督查部门、宣传部门和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联合调查,查实后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给有关责
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报刊社,由各级新闻出
版管理部门负责调查,责令其退还订阅款,公开道歉,并视情节分别
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撤销登记的处罚,同时要追究主要责
任者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报刊社要在新闻媒
体上曝光。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报刊发行情
况进行监督、举报。市委宣传部的举报电话是8381420,市新闻出版
局的举报电话是8306920。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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