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0.07.18 |
【期号】= 2160 |
【标题】= 为招商引资扫清障碍——五论树立高标准改善软环境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作者】= 本报评论员 |
【专栏】= |
【正文】= |
本报评论员 (2000.07.18)
为招商引资扫清障碍 ——五论树立高标准改善软环境 本报评论员 改善投资软环境,既要靠教育引导,更要靠约束惩戒。尤其是对 那些影响招商引资大局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 、手软。 俗话说:“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如果不严肃查处侵害外来投 资者权益的人和事,外来投资者就会对我们失去信任,全市上下艰苦 努力换来的良好局面就会坏在他们手里,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大局 就有可能毁于一旦。可以说,对少数刁难外来投资者的人和事姑息迁 就,就是对不良行为的纵容、对招商大局的败坏。这样做,无论是对 事业,还是对干部,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查处 力度,无论是哪个地方、哪个人,谁影响招商引资大局,就首先搬谁 的位子,砸谁的饭碗,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招商引资的顺利实施。 为切实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前段时间,市纪委、监察局按照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作出 了“十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即:不准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基金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准利用职权强 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或以保证金、抵押金、赞助费等形式变相收 费;不准将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所办中介组织 或将行政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对企业进行收费;不准未经批 准向企业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不准强制性向企业搞各种摊派,包 括强购紧俏产品或强制购买指定产品,强制进行咨询、顾问、信息检 测、商业性保险,强制参加各类学会、研究会、培训班、学术研讨, 强行向企业和投资者拉广告,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等;不 准违反程序实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不准组织国 家、省、市政府规定外的企业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 、考试等;不准无偿占有企业人、财、物;不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享受企业职工福利、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或搭车旅游、组团出国; 不准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吃拿卡要。对以上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以极为 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允许顶着不办。否则,将按照 市纪委、监察局“四个一律”的意见予以查处。即:凡是对工作不尽 责,服务不到位,严重影响招商引资的,一律以失职渎职论处;凡是 利用职权收受企业和投资者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又不登记上交的, 一律予以纪律处分;凡是对企业和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吃拿卡要 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撤销职务,一般干部调离工作岗位;凡是侵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干扰招商引资工作的违纪案件,一律从严从重从快 查处,公开曝光。 总之,谁影响招商引资工作,谁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谁就是有意 跟全市人民的最高利益过不去,全市人民就应该砸他的饭碗,搬他的 位子。不论哪个部门、哪个干部,无论有什么特殊情况,都要一视同 仁,概莫能外。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爱、自警,尤其是 执法执纪部门更要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这根弦。对目前已受理的投诉案 件,该处理的要全部作出处理,该追究责任的要一追到底。同时,近 期要把涉及招商引资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对吃拿卡要、制造“梗阻 ”等我行我素、顶风而上的反面典型,集中查处,严厉制裁,以儆效 尤,为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