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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0.07.28
【期号】= 2169
【标题】= 警惕合同陷阱
【版次】= 02
【版名】= 黄河口导刊  新时尚
【作者】= 刘志奋
【专栏】= 提个醒儿
【正文】=
 

警惕合同陷阱

刘志奋  (2000.07.28)

   警惕合同陷阱
    利用合同行骗是当前出现的一种新的违法形式,它具有隐蔽、预
谋、智能和欺骗性等特点,给国家、社会及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很大损
害。为此,提醒人们谨防有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
    当前常见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手段与形式可以概括为
以下十一种:一是伪造公章或合同文件,牟取非法利益;二是冒用他
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三是非法转让经济合同,牟取非法收入
;四是以包销产品为名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骗取中介
费或技术转让费;五是故意违反或规避国家法律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骗取质保金;六是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者提供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
,为违法者非法牟利提供便利条件;七是违法者双方恶意串通,故意
损害第三人利益;八是故意在合同条款中设置达不到的认证标准,制
造对方违约的事实以骗取财物;九是订立口头合同,利用空头支票进
行骗买骗卖活动;十是利用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当事人签订技术转让
合同、中介合同,骗取技术转让费等;十一是以破产为由,终止原签
合同,按百分比承担债务,将所骗款转移。
    为此建议: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宣传力度,并将其列入全民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提高人们的法
律素质,使其不但懂得如何签订合同,而且还能运用合同这一法律文
书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第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
同时要使用工商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并在“解决争议
方式”中签订仲裁条款。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就可以对合同
的效力及主体资格等方面作出裁定,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
          (刘志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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