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0.09.01 |
【期号】= 2199 |
【标题】= 企业聘用兼职会计人员亟待治理 |
【版次】= 02 |
【版名】= 黄河口导刊 新时尚 |
【作者】= 石海英 |
【专栏】= 学习新《会计法》有奖征文选登 |
【正文】= |
石海英 (2000.09.01)
企业聘用兼职会计人员亟待治理 近几年,随着市委、市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大开放、大 招商、大发展”的深入进行,个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 ,这些企业一般不设置专门机构和会计人员,通过聘用其他企业会计 人员,在本企业兼职搞会计核算的情况较多,企业聘用兼职会计人员 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有如下两点: 一是会计队伍的现状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 来,我市经济迅猛发展,各行各业、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大量涌现, 规模不断扩大,对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需要也不断增加,而我市15967 名会计人员中,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的只有865名,现有会计师队伍 中,40岁以上的占73%,突出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知识更新缓慢等现 象,更有不少会计人员是通过传统式的“师傅带徒弟”走上会计岗位 的,因此,现有会计队伍无论数量、质量都难以满足要求,产生会计 人员“供不应求”的矛盾。 二是企业和兼职会计人员受利益驱动。从现有调查情况看,聘用 兼职会计人员多是一些人员不多、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设置健全的 会计机构和配备专业会计人员的费用企业难以承受,而兼职会计人员 基于所在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过低等原因,获取第二甚至更多的会计 职业,也是企业聘用兼职会计人员现象产生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企业聘用兼职会计,对于缓解会计人员不足的矛盾,具有一定的 积极意义,但深入分析,其危害性不容忽视。首先与《会计法》及《 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会计法规相违背。《会计法》第三十 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应当委托经 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企业聘用兼 职会计实质是委托代理记帐行为,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只有经省财政厅批准,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的代理记帐机构,才 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我市除事务所外无其它代理记帐机构,代理业 务由于工作繁杂、收入少,事务所一般不愿接受此业务。其次,易造 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依法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 监督的双重职能,对会计人员来说,一方面,应当认真学习、掌握会 计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经济业务需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 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制止和纠正会 计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应当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和其它人员宣 传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取得单位负责人和其它人员对会计工作的关 心和支持,为依法做好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但由于兼职会计的特 殊性,决定了他们只能搞一些诸如记帐、报表、交税等方面的会计核 算工作,必然使会计监督在企业无法落实;现实经济生活中,兼职会 计人员结构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某些兼职会计对企业厂长经理 言听计从,通过造假帐、编假报表等手段偷漏国家税收,制造业绩粉 饰财务会计报告,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另外,企业聘用兼职 会计现象的存在,使企业缺乏寻求代理记帐的主动性,必然不利于代 理记帐市场的形成,从而阻碍我市代理记帐事业的发展。 治理企业聘用兼职会计现象,笔者认为一方面财税、审计、工商 等经济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从严管理监督这部分企业的财务核 算工作,对确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企业应要求他 们依法委托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另一方面,应加大培育会计 人才和发展代理记帐事业的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学以致用 的会计人才和高质量的社会性服务机构,从而解决会计队伍现状和经 济发展要求之矛盾的基础上,根治企业聘用会计现象。(石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