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0.09.29 |
【期号】= 2223 |
【标题】= 酒瓶爆炸伤手臂 消协调解获赔三千元 |
【版次】= 01 |
【版名】= 黄河口导刊 |
【作者】= 郎丰全 季海波 |
【专栏】= 社会广角 |
【正文】= |
郎丰全 季海波 (2000.09.29)
酒瓶爆炸伤手臂 消协调解获赔三千元 日前,垦利县消费者协会胜坨分会受理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而伤 及手臂的消费者投诉,经消协人员调解,消费者获得三千元赔偿。 8月2日,在胜坨镇驻地一位名叫秦占霞的女个体商在邻近一批发 部购买外地某啤酒厂生产的啤酒10瓶。8月20日晨,秦女士在搬移尚 未饮用的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酒瓶碎片伤及右臂,致使右手 无名指和小指失去知觉。医生诊断为:右小臂R神经受伤,需住院治 疗。治疗期间,秦女士于8月21日来到垦利县消费者协会胜坨分会投 诉。消协工作人员知情后,当即找到啤酒经销商,并通过经销商与啤 酒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8月22日,厂方代表来到胜坨消协分会,察 看了秦女士伤情。医生诊断书和酒瓶碎片,并同意与消费者进行协商 。在消协人员调解下,双方统一了意见。8月23日上午,厂家与秦女 士签订了《消费者纠纷调解协议书》:由厂家赔偿秦女士误工费1200 元,住院费、医药费1800元,厂家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3000元。 (郎丰全 季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