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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0.09.29
【期号】= 2223
【标题】= 酒瓶爆炸伤手臂  消协调解获赔三千元
【版次】= 01
【版名】= 黄河口导刊
【作者】= 郎丰全 季海波
【专栏】= 社会广角
【正文】=
 

酒瓶爆炸伤手臂  消协调解获赔三千元

郎丰全 季海波  (2000.09.29)

   酒瓶爆炸伤手臂  消协调解获赔三千元
    日前,垦利县消费者协会胜坨分会受理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而伤
及手臂的消费者投诉,经消协人员调解,消费者获得三千元赔偿。
    8月2日,在胜坨镇驻地一位名叫秦占霞的女个体商在邻近一批发
部购买外地某啤酒厂生产的啤酒10瓶。8月20日晨,秦女士在搬移尚
未饮用的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酒瓶碎片伤及右臂,致使右手
无名指和小指失去知觉。医生诊断为:右小臂R神经受伤,需住院治
疗。治疗期间,秦女士于8月21日来到垦利县消费者协会胜坨分会投
诉。消协工作人员知情后,当即找到啤酒经销商,并通过经销商与啤
酒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8月22日,厂方代表来到胜坨消协分会,察
看了秦女士伤情。医生诊断书和酒瓶碎片,并同意与消费者进行协商
。在消协人员调解下,双方统一了意见。8月23日上午,厂家与秦女
士签订了《消费者纠纷调解协议书》:由厂家赔偿秦女士误工费1200
元,住院费、医药费1800元,厂家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3000元。 
    (郎丰全 季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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