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1.01.08 |
【期号】= 2305 |
【标题】= 强化档案法制观念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 |
【作者】= 赵春艳 |
【专栏】= |
【正文】= |
赵春艳 (2001.01.08)
强化档案法制观念 赵春艳 档案是党和国家宝贵的历史财富,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 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形成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档案工作作为一 项社会基础性、服务性的工作,又涉及和服务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如 果整个社会的档案意识薄弱,各个方面不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不了 解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就不可能依法办事,依法治档,档案法制 建设就得不到真正落实。因此我们要立足现有档案工作的基础,以不 断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为着力点,采取多种形式,努力 探索强化档案法规宣传工作的新途径,大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 同时,在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中,还应该注意做到:一是区分宣传 对象,灵活运用各种方式。为了提高宣传效果,这就要求针对不同的 宣传对象,选择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二是把档案法制宣传与档 案业务指导工作结合起来,寓宣传于业务指导之中,把档案法制宣传 纳入业务培训内容,在业务指导中同时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三是把 集中宣传与平时一般宣传相结合,强化宣传的规模气势,提高宣传效 果。四是借助媒体的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对社会热点问题,档案部 门要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单位密切合作,依托电视、广播、报刊、 宣传栏等大众媒体展开宣传攻势,使更多的人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法 规,不断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形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突出档案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法规体系。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新形势下档 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笔者认为当 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档案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实现依法治档,走 向社会主义档案法制轨道;要走向法制的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系列科 学、合理、配套的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 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的实施,是档案法制建设道路上树起的一个又 一个里程碑,使档案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档案事 业在法制轨道上的顺利发展。同时基层各地还必须以《档案法》为核 心结合自身的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档案法规、制度建设,对国 家、省制定的档案法律、法规进行配套,完善延伸,使档案法律规章 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逐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行 政规章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地方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搞好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者单位: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