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1.04.18 |
【期号】= 2388 |
【标题】= 一,利用外资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
【专栏】= 招商引资知识介绍 |
【正文】= ![]() |
(2001.04.18)
一,利用外资 (上接4月14日第二版) (三)创办合资合作企业程序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及步骤基本相 同,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项目选择与寻找投资伙伴。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 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提报项目,或通过参加展览会、洽 谈会、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选择项目,物色外方投资伙伴,同外方就 合资、合作的具体内容进行谈判,在双方取得原则上的一致后,共同 制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审批机关审批。 2、申请设立。项目可行性报告被批准后,中外各方就可谈判签 订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合同、章程经中方上报政府部门 审核同意后,报送审批机关审批,对批准设立的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 ,由审批机关发给批准证书。 3、办理登记。设立合资或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即 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