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1.05.01 |
【期号】= 2399 |
【标题】= 坚决刹住用公车婚丧嫁娶的歪风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婚嫁事务使用公车检查情况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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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01)
坚决刹住用公车婚丧嫁娶的歪风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婚嫁事务使用公车检查情况 本报讯 4月28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市和县(区) 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民政、公安、舆论宣传等部门,对全市婚嫁事务使 用公车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其间,全市共检查婚嫁用车208组1 001辆次(超过4辆/组的67组),其中,挂地方牌照的225辆,挂油 田和外地牌照的776辆。经调查认定,在挂地方牌照的225辆中,有公 车14辆,其中市直单位5辆,分别是:市委接待处(鲁E00308)、市 建行(鲁E07161)、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鲁E06066)、黄河水利委 员会黄河河口管理局(鲁E01401)、东城电信分局(鲁E85008)。对 其中个别车牌与车主不符的,有关部门要限期纠正。现对上述违规车 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近几年来,我市在禁止用公车婚丧嫁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 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次检查情况也充分表明,绝大多 数部门、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态度坚决,措施有 力。但是,也必须看到,确有少数部门、单位特别是企业单位的领导 ,对上级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针对这次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 识,增强严禁用公车婚丧嫁娶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健全公车使用管理 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