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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1.08.01
【期号】= 2474
【标题】=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
【作者】=
【专栏】=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2001.08.01)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全市牧草产业化发展步伐,推动畜牧业生产,促进农业和
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牧草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大力发展牧草生产,是推动
全市畜牧业再上新台阶的战略举措,不仅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效
益,扩大出口创汇,而且有利于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培肥地力、改
善生态环境,对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建设黄河三角
洲高效生态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县区及有关部门
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苜蓿为主的牧草生产,牧草生产水平有了
较大提高,但牧草种植面积和产量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牧草产业化
水平还较低。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措施,促进全市牧草产业
快速发展。
    二、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动力
,以产业化经营为手段,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狠抓产加销一体化
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牧草产品开发力度,大力扩大基地规模,培育壮
大龙头企业,努力把黄河三角洲建设成为以苜蓿为主的优质牧草生产
基地。目标是:2001年,全市牧草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其中苜蓿20
万亩;到2005年,全市牧草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其中苜蓿50万亩,
建成在全国较有影响力的牧草生产基地。
    三、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重点
    牧草产业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必须把
牧草生产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科技兴草、种草养畜以及服务体
系建设作为重点,下大气力,加快发展。
    (一)积极发展规模种植,加快牧草基地建设。各级要按照区域
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要求,规划建设牧草生产基地。
同时,积极探索发展冬枣——牧草、粮食作物——冬枣——牧草等多
种间作模式。围绕牧草产业开发,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有条件
的农户和下岗职工,从事以苜蓿为主的商品草开发。要借助招商引资
,千方百计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牧草生产。力争经过几年的努
力,建成广北、垦东、利津、济军生产基地等4个具有较大规模的商
品草生产基地。
    (二)坚持多种形式并举,加快草业龙头企业建设。草业龙头企
业上连市场,下连基地,具有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活流通、提供
服务的综合功能,其建设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草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益
。要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建
设草业龙头企业,优化组合现有草业龙头,壮大草业龙头的带动能力
。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参与投资建设草业龙头企
业,鼓励外资企业来我市开发草业,组建草业集团,扩大牧草深加工
能力。提高牧草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培育东营名牌,开拓国内外市
场,增加牧草生产效益。在牧草集中产区,要集中资金,建设高起点
、高标准、市场竞争力强的草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当前要重点抓
好东营市绿宝庄园有限责任公司、拉罗厦公司、横店集团、利津富源
草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北牧草公司、济军生产基地草业开发公司
等牧草加工企业,尽快将其培育成为全市牧草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在
生产过程中,草业龙头企业要与农场和农户建立利益连接机制,大力
发展“合同草”、“订单草”生产,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的运营机制。
    (三)坚持科技兴草,加快牧草生产科技开发。加快牧草产业化
发展,必须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不断提高牧草及其产品的科技含量。
要加大牧草良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力度,抓好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
设,加强适宜滨海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栽培的优良品种的筛选工作。进
一步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搞好牧草生产、加工
和市场开发的专题研究和科技攻关,搞好绿色牧草生产综合配套技术
和精深加工技术的开发应用。要重视和加强牧草栽培、加工和销售人
才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具有牧草生产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市场开
拓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促进草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
    (四)大力发展种草养畜,实现牧草转化增值。优质牧草是生产
高档畜产品和绿色畜产品的重要物质基础。抓好以苜蓿为主的牧草生
产与加工利用,提高种养综合效益,是促进全市食草畜牧业大发展的
有效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改变单一种草的传统观念,发展种草养畜生
产模式。积极培养和总结推广种草养畜的先进典型,努力探索以养带
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增产增收的新路子,提高种草养畜的综合
效益。
    (五)抓好服务组织建设,为牧草产业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实
现牧草产业化,各类牧草产业服务组织作用十分重要。各级要积极探
索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牧草收购服务公司、草业生产协会等牧
草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为牧草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信息、
流通等全方位的系列化服务,提高牧草产品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
争力。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加强对外联系,广泛搜集信息,广
开销售渠道,以销带产,加快牧草产业化进程。同时,各级要围绕牧
草产业化发展,切实解决牧草生产区土地纠纷、治安秩序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保证牧草产业化的顺利实施。
    四、加快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农
业开发贷款、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以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优先
安排牧草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和牧草加工龙头企业建设。
      (二)农村种植牧草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的专业大户,免
除1个劳动力3年的义务工,并从有收入的第一年起,前2年财政按实
现的农业税税额给予资金扶持,后2年减半扶持;种植牧草面积达到6
0亩以上(含60亩)的大户,可再免除1个劳动力3年的义务工。购置
牧草生产中、小型机械,由各级根据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东政发[19
99]9号),在专项扶持补助资金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耕地种植牧草连片面积达1万亩的企业和个人,从有收
入的第一年起,前3年财政按实现的农业税税额给予资金扶持,后2年
给予减半扶持。
      (四)开发荒碱地种植牧草连片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的企业,
从有收入的第1年起,前5年财政按实现的农业税税额,给予资金扶持
,第6年至第10年给予减半扶持。
    (五)开发荒碱地从事牧草种植的,原则上采取租赁或承包方式
提供用地。租赁国有荒地,前5年政府免收租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
为30年,最长不超过50年。确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须报
经市政府同意;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优惠20%;分期缴纳的,
定金可按出让金总额的5%缴纳,除成本费外,出让金其余部分从合
同生效第6年起,每年按20%的比例缴纳,5年内缴清。
    (六)新建牧草加工企业,享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年加工
销售5万吨以上的,优先安排贴息贷款。
    (七)优惠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市、县区畜牧部门认定
并出具证明,财政部门具体办理。土地政策的兑现,由市、县区畜牧
部门出具证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大户鼓励政策
由市、县区畜牧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区县、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购
置牧草机械专项扶持补贴资金兑现,由市、县区畜牧部门和农机部门
认定并出具证明,财政部门办理。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牧草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为牧草产业化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一
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参观学习、算账对比、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有效
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群众的认识问题,进
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牧草生产的积极性。二是制订好发
展规划。各级要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总
体思路,搞好牧草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抓好落
实,确保实现总体目标。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
绕实施牧草产业化,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套政策
,一套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方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并把任务目标
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户、地块,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四是抓好
典型引路,进一步培育和壮大牧草生产典型,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村
,力争培育出一批牧草种植面积超万亩的专业乡镇,把广北农场、正
农公司等建成以牧草种植为主,种养结合,良种良法配套的高效生态
畜牧养殖示范基地,带动周边群众发展牧草生产。五是搞好考核奖惩
。市畜牧局要制定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牧草产业化发展的总体目标考
核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纳入政务督查考核范围,落实责任,进
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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