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2002.12.25
【期号】= 2896
【标题】= 对“拾金不昧”作出法律规范
【版次】= 04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作者】=
【专栏】= 关注立法
【正文】=
 

对“拾金不昧”作出法律规范

  (2002.12.25)

   对“拾金不昧”作出法律规范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在拾得遗失物之日起30日内通知所有权
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或送交有关部门,权利人不领取的,应自
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将该物送交有关部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
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其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否则,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这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的民法草案作出的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
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否则拾
得人和有关部门同样有权留置遗失物。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