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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12.25
【期号】= 2896
【标题】= 我国对“4050”人员实行特殊就业援助
【版次】= 04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作者】= 贺劲松
【专栏】=
【正文】=
 

我国对“4050”人员实行特殊就业援助

贺劲松  (2002.12.25)

   我国对“4050”人员实行特殊就业援助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贺劲松)针对“4050”人员
就业难情况,我国开始对这个群体实施特殊的就业援助。
    据劳动保障部介绍,“4050”人员是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是就业难度最大的一个群体,需要对他们实行
更加优惠的促进再就业政策。
    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总结地方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
务院要求各地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作为再就业援
助的主要对象,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等多种帮助。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
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
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
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
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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