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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12.25
【期号】= 2896
【标题】= 对私人所有权作专章规定
【版次】= 04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作者】=
【专栏】= 关注立法
【正文】=
 

对私人所有权作专章规定

  (2002.12.25)

   对私人所有权作专章规定
    首次提请审议的民法草案在物权法一编中明确规定,法律保护国
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
手段侵占、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草案并对私人
所有权作出专章规定。
    草案规定,本法所称的私人所有权,包括自然人以及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全面支配
的权利。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工资、奖金、房屋、生活用品等生活资
料享有所有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劳动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等
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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