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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01.23
【期号】= 2619
【标题】= 送去党的温暖  带回群众的心声  垦利县关心贫困群众生活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王文元 张殿忠
【专栏】=
【正文】=
 

送去党的温暖  带回群众的心声  垦利县关心贫困群众生活

王文元 张殿忠  (2002.01.23)

   送去党的温暖  带回群众的心声
    垦利县关心贫困群众生活
    垦利讯 春节临近,垦利县委、县政府深入贫困户家中,广泛开
展送温暖活动,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群众的心声带上来。
      垦利县始终把城市下岗职工,农村贫困户家庭的冷暖放在心上
,在县城和农村同时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从1998年开始,对
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农户,每人每年补齐小麦250公斤,
每月10元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足150元
。截至2001年底,共保障农村低保户1922户次、3381人,发放保障金
368336元,保障粮581768.5公斤;城市低保户98户次、267人次,发
放保障金212300元。2002年,经调查核实,确定农村应保对象608户
,1066人。保障每人每年补足250公斤小麦,保障金提高到200元。确
定城市应保对象49户、128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为每人每月150元
。保障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的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口粮田承包费、
各项集资提留、中小学杂费全部免除。
    垦利县为实施好两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实行“三级审批”、
“三公开”制度,即:村委审核、乡镇民政核定、民政部门审批发证
;保障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由民政办负责张榜
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在抓好“三级审批”、“三公开”的基础
上,县民政局还统一印制了各种表、册、证、卡、为保障户建立了档
案,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表,达到了管理规范化。在保障金的资金
管理上,保证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正确实施。
            (王文元 张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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