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2.05 |
【期号】= 2630 |
【标题】= 与其授之以“鱼” 孰若授之以“渔” 利津县取得科技成果6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7项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张吉山 |
【专栏】= |
【正文】= |
张吉山 (2002.02.05)
与其授之以“鱼” 孰若授之以“渔” 利津县取得科技成果6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 奖7项 利津讯 利津县转变科技工作思路,在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加快 科技成果转化,每年有计划地在企业中安排实施一些科技项目,为企 业授之以“鱼”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种鼓励企业自己进 行科研开发或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为企业授之以“渔”,培植起自 己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目前,全县用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占到工 业总投资的10.3%。 该县同中国纺织大学等5家高等院校、科研所建立起科技合作关 系,签署合作协议8项,同时,鼓励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或 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其成果所形成的效益中最高可按35%的比 例分红。加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推广力度,2001年安排省、市级科 技项目6项,安排县级科技项目13项,全县农业新技术覆盖面达到80 %,科技在全县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达50%以上。 在狠抓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实施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加大技 术创新投入,县里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5%的比 例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技术开发费年增幅在10%以上的企业,按实 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应税所得额。对县内企业与外商合办的高新技 术项目,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2001年,取得科技成果 6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7项。一大批高新技术 产业培植起来。 (张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