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2.26 |
【期号】= 2645 |
【标题】= 关于东营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
【版次】= 02 |
【版名】= 要闻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
(2002.02.26)
关于东营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东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 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杨士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东营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全市各 级人民政府要适应入世形势,切实转变职能,更新理财观念,认真贯 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山 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决议》,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 预算,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大力培植财源,特别是加强乡镇财 源建设,增强乡镇财政实力。进一步强化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 和扩大社会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 运行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 法治税,依率计征,做到应收尽收。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 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 结构,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查处违犯财经 法纪的行为,提高执法和依法理财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继续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政府采购和会计委派等制 度。 会议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圆满完成2002年财政预算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