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5.01 |
【期号】= 2700 |
【标题】= 服务承诺不兑现《消法》说不行 |
【版次】= 07 |
【版名】= 黄河口晚刊 法眼观潮 资本市场 |
【作者】= 召斌 寿璞 |
【专栏】= |
【正文】= ![]() |
召斌 寿璞 (2002.05.01)
服务承诺不兑现《消法》说不行 当前,许多商家为了促销,经常打出一些广告承诺如何如何, 但有时顾客消费后商家却常常找其它借口不兑现。最近河口消费者 孟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但经过当地消协的调解,挽回了自己的 权益。 2月21日,孟某见到在某彩扩中心门前打出一横幅广告承诺冲洗 一卷赠扩12寸照片1张后,就到该彩扩中心冲洗了7卷胶卷。冲洗之后, 孟某看到这7卷中没有自己满意的照片,就对营业员说回家另外找7张 底片后再来扩冲。3月初,他拿着找好的底片再次来到彩扩中心,但营 业员却以赠扩时间只限于本月,已超期作废为由不予赠扩。孟某问为 何广告中没有注明赠扩的截止时间,为何当时营业员没有提示只有8天 就超期了,营业员以老板就是这样规定的来应付孟某。几次交涉未果, 孟某就投诉到了河口区消费者协会。 消协调查后认为:经营者既然在店堂前挂出横幅标语,就等于向 社会做出这种服务承诺,就应看成是一种合同和协议,按照《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义务。”消费者来冲洗照片,说明消费者已经认可这种合同, 交钱的同时,协议就已经达成。如果经营者出尔反尔,就视为利用广 告和店堂告示来引导欺诈服务行为。 经消协调解,彩扩中心经理当场表示为孟某赠扩7张12寸照片, 并赔礼道歉,孟某也表示满意。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当遇到此类事 件后,一定要根据《消法》与商家据理力争,实在不行可向消协投诉。 (召斌 寿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