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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05.01
【期号】= 2700
【标题】= 服务承诺不兑现《消法》说不行
【版次】= 07
【版名】= 黄河口晚刊 法眼观潮 资本市场
【作者】= 召斌 寿璞
【专栏】=
【正文】=
 

服务承诺不兑现《消法》说不行

召斌 寿璞  (2002.05.01)

  服务承诺不兑现《消法》说不行
  当前,许多商家为了促销,经常打出一些广告承诺如何如何,
但有时顾客消费后商家却常常找其它借口不兑现。最近河口消费者
孟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但经过当地消协的调解,挽回了自己的
权益。
  2月21日,孟某见到在某彩扩中心门前打出一横幅广告承诺冲洗
一卷赠扩12寸照片1张后,就到该彩扩中心冲洗了7卷胶卷。冲洗之后,
孟某看到这7卷中没有自己满意的照片,就对营业员说回家另外找7张
底片后再来扩冲。3月初,他拿着找好的底片再次来到彩扩中心,但营
业员却以赠扩时间只限于本月,已超期作废为由不予赠扩。孟某问为
何广告中没有注明赠扩的截止时间,为何当时营业员没有提示只有8天
就超期了,营业员以老板就是这样规定的来应付孟某。几次交涉未果,
孟某就投诉到了河口区消费者协会。
    消协调查后认为:经营者既然在店堂前挂出横幅标语,就等于向
社会做出这种服务承诺,就应看成是一种合同和协议,按照《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义务。”消费者来冲洗照片,说明消费者已经认可这种合同,
交钱的同时,协议就已经达成。如果经营者出尔反尔,就视为利用广
告和店堂告示来引导欺诈服务行为。
      经消协调解,彩扩中心经理当场表示为孟某赠扩7张12寸照片,
并赔礼道歉,孟某也表示满意。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当遇到此类事
件后,一定要根据《消法》与商家据理力争,实在不行可向消协投诉。
                  (召斌 寿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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