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6.01 |
【期号】= 2723 |
【标题】= 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王德超 王岩 |
【专栏】= 新闻集锦 |
【正文】= |
王德超 王岩 (2002.06.01)
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河口讯 日前,河口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局办公室出台文件要求,凡在城镇规划区内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以地租形式补缴出让金、原划拨土地用于 生产经营、出让土地未交足出让金等形式的均向政府缴纳地租。该局 专门成立地租征收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上门服务。 (王德 超 王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