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7.01 |
【期号】= 2748 |
【标题】= 一要专营 二要有证 甘草麻黄草将禁止滥挖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朱良国 |
【专栏】= |
【正文】= |
朱良国 (2002.07.01)
一要专营 二要有证 甘草麻黄草将禁止滥挖 本报讯 日前,市医药公司被市经贸委确定为我市甘草、麻黄草 专营单位。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国家经贸委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 甘草、麻黄草将实行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制度,以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 中药材资源。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市将严格管理,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 制定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规划,明确年度采挖计划,加强采集 证和采挖活动的管理。今后,将根据年度采挖计划量颁发采集证,不 准超量颁发。采集证必须载明持证人年度采挖量,有效期为一年。禁 止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出售甘草和麻黄草须凭采集证。获得收购许 可证的单位按计划统一经营,对无证或者超过核定采挖量采挖的甘草 和麻黄草一律不得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甘草和麻黄草 的收购。据此,我市将建立起甘草和麻黄草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制 ,按照谁培育、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和 建设责任制,鼓励和支持人工种植甘草和麻黄草。(朱良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