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8.21 |
【期号】= 2792 |
【标题】= 家庭社会关怀多 知足常乐生活美——关于我市落实农村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调查与思考 |
【版次】= 03 |
【版名】= 乡村专刊 |
【作者】= 赵国芳 |
【专栏】= |
【正文】= ![]() |
赵国芳 (2002.08.21)
家庭社会关怀多 知足常乐生活美 ——关于我市落实农村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市老龄办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走访调查了全市10个乡镇( 街道办事处)的15个村近200名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在与老年人的 座谈中,笔者体会到,我市农村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好,老年人得到 了来自社会、家庭的关爱、照顾,广大老年人因经历了解放前的苦难 和改革开放前的困难,对今天衣食无忧、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非常知 足,他(她)们说:这样的好日子过去我们没敢想。 家庭赡养落实好。经济发展为赡养老人提供了物质保证。老年人 反映,子女对自己粮食、衣着和零花钱供应充足,不用自己开口要。 有病时,子女抓紧给予治疗。村干部讲,近年来,随着“星级文明户 ”等精神文明活动和“尊老敬老”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村风越来越 好,赡养纠纷越来越少。年轻人把不赡养老人当成丢人现眼的丑事, 老年人也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对个别子女的不孝采 取了宽容、回避矛盾的态度。如一周姓老人讲:“自己几个儿子中有 一个不尽赡养义务,其他子女都劝我不要生气,‘人家一个儿子的也 得养老,我们兄弟几个不缺他那一份’,我放弃了告他的想法,免得 他在人前抬不起头”。 社会养老政策在农村得到有效落实。多年来,全市普遍落实了为 70岁以上老年人免“三提五统”,老年人不负担“两工”的优待政策 。今年税收改革中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农业税新增部分及其附加 ,有的乡镇还规定老年人的税费全部免除。利津县汀罗镇还免除了老 年人的生产费用,并把此法作为集体养老的措施。 在集体经济有收入的村,村两委都不同程度的对老年人给予经济 上的补助或优待。在15个被调查的村中,由3个村给予老年人每月30 元的定期补助,有4个村春节走访慰问老年人,召开老人节座谈会、 发纪念品,为高龄老人送生日蛋糕等。 农村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得到社会救助,并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 围。在经济较落后的村,市、县(区)包村工作队在帮助村里发展集 体经济的同时,把帮助困难老年人当做重要任务,有不少家庭不算困 难的老人也得到较多关心。如河口区三合村的老年人刘树伦对驻村工 作队大加赞扬,他说“连续几年包村工作队都为我送来面粉、食油。 政府都这么关心我们老年人,儿女更得赡养我们”。 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受居住地经济条件和文化氛围影 响较大,但老年人普遍感到满足。在县(区)的城郊村和大王镇的广 大农村,村中均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一般70岁左右的老年人不再从 事体力劳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老年人集体交流、从事有意义的娱 乐、健身活动的较多。近年来,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和个体私营经济的 发展,中青年人外出务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剩下老 人、孩子,老人们为年轻人看家护院、照料家务、照看子女,成为年 轻人的“好后勤”,“家有老人是一宝”,年轻人都希望老人健康、 高寿。农村老人与子女及孙辈关系更为密切,虽然农村的精神文化生 活不是特别丰富,但儿孙绕膝,与同龄人聊天也使他们其乐融融。 (赵国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