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11.05 |
【期号】= 2853 |
【标题】= 严格审理制度 健全监督机制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张海林 王曙光 |
【专栏】= 国税之窗 |
【正文】= |
张海林 王曙光 (2002.11.05)
严格审理制度 健全监督机制 本报讯 市国税稽查局在强化稽查规范化管理工作中,以系统税 收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集体审理制度,强化 责任追究办法,使税务稽查执法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提高了全市稽查 工作水平。 认真落实税务稽查案件的复审复查制度和稽查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开展对稽查案件的复审复查工作,通过复审复查及时发现和纠 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稽查执法行为,加强对全市税务稽查工作的监督、 管理,切实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严格实行税务稽查的责任追究制, 对在税务稽查的复审复查中以及各种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级稽查机构及 其工作人员发生的检查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格、徇私枉法、以权谋 私等问题,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通过两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一个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工作 中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密等问题,达到公正、公平执法,促进稽查 水平提高的目的。进一步落实重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加强 对重大案件查处的监控力度。实行和落实廉政回执制度和廉政承诺制 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廉政监督。与此同时, 他们注重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贯穿始终,使制度的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张海林 王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