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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3.01.06
【期号】= 2906
【标题】= 全国检察机关  将集中力量查办四类腐败大要案
【版次】= 04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作者】= 邬焕庆
【专栏】=
【正文】=
 

全国检察机关  将集中力量查办四类腐败大要案

邬焕庆  (2003.01.06)

   全国检察机关
    将集中力量查办四类腐败大要案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检
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
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继续
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
严惩不贷。
    这是记者从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检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的4类腐败案件具体是:县处级以上领
导干部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
,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及
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
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
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会上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
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
,重视运用刑事政策指导侦查工作,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讲究
侦查策略,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增强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提高
办案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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