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3.27 |
【期号】= 2972 |
【标题】= 制定规章制度 妥善处理案件 |
【版次】= 03 |
【版名】= 法制专刊 |
【作者】= 李兰海 解旭明 |
【专栏】= 法庭内外 |
【正文】= |
李兰海 解旭明 (2003.03.27)
制定规章制度 妥善处理案件 东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95%的 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全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35%。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区法院建章立制,多措并举。一是 建立了院长值班制度。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在院长值班室值班,接待来 人来访,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 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决。对不属法院处理 的信访案件,教育信访人服判息诉或指导向有关部门逐级反映。二是 建立了院长督办案件制度。对审(执)限过长、当事人反映强烈、可 能引发影响稳定事件的案件,院长以督办令的方式予以督促办理,限 期解决,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三是建立了庭前调解制度。对事 实清楚、案情简单、分歧不大的案件,立案庭直接进行庭前调解,达 成协议的即刻发调解书,使大量纠纷庭前化解,既避免了繁琐的诉讼 程序,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四是建立了信访查报制度。对有上 访苗头的案件每月查报,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按时查报,上级机关及 各级领导调度的案件专项查报,紧急情况、紧急案件随时查报。对查 报的问题,专人负责,领导包案,做好工作,妥善处理。五是建立了 司法救助制度。对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 行诉讼费的减、缓、免,使他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两年来共实施司法 救助案件110件,救助200余人,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达90余万 元,并自2002年5月1日起对申请执行人不再预收执行费用。 通过多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信访案件处理,化解了矛盾纠纷, 使大量的信访积案得以妥善解决,新的信访案件大大减少,有力地维 护了社会稳定。区法院的信访工作多次得到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 委、区信访局的高度评价。 (李兰海 解旭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