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8.07 |
【期号】= 3084 |
【标题】= 刘曙光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作者】= 冯孝亭 |
【专栏】= |
【正文】= |
冯孝亭 (2003.08.07)
刘曙光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本报讯 8月6日上午,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在市公安局 召开。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刘曙光出席并讲话,市 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吕雪萍主持会议,市和东营军分 区领导刘庆华、陈胜、王景春、王炳海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参加了市公安局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刘曙光与省公 安厅党委委员李安洲共同为“省级文明单位”揭牌。随后,大家参观 了“110”指挥服务系统等市公安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听取了 市公安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的大会发言;市领导代省文明委为我市7 个新增省级文明单位颁发了牌匾。 刘曙光在讲话时充分肯定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效,并强 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 进一步明确创建的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创建工作的全 局,把精神文明创建的着眼点,放在为先进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上,放在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上,放在不断转变作风、真正 解决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上。创建工作要服务大局,与切实加强各行 业、系统的管理,与各行业、系统党的建设,与软环境建设,与发展 先进文化,与正在开展的“双创”工作结合起来。创建工作要坚持“ 四个不断”:对创建内涵的理解要不断拓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措 施和力度要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的品牌意识要不断强化,创建工 作的机制、制度要不断完善。 刘曙光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解放思想 ,奋发有为,不断把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 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吕雪萍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 要求。 (记者 冯孝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