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2003.08.07
【期号】= 3084
【标题】= 刘曙光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冯孝亭
【专栏】=
【正文】=
 

刘曙光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冯孝亭  (2003.08.07)

   刘曙光在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本报讯 8月6日上午,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座谈会在市公安局
召开。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刘曙光出席并讲话,市
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吕雪萍主持会议,市和东营军分
区领导刘庆华、陈胜、王景春、王炳海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参加了市公安局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刘曙光与省公
安厅党委委员李安洲共同为“省级文明单位”揭牌。随后,大家参观
了“110”指挥服务系统等市公安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听取了
市公安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的大会发言;市领导代省文明委为我市7
个新增省级文明单位颁发了牌匾。
    刘曙光在讲话时充分肯定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效,并强
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
进一步明确创建的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创建工作的全
局,把精神文明创建的着眼点,放在为先进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上,放在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上,放在不断转变作风、真正
解决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上。创建工作要服务大局,与切实加强各行
业、系统的管理,与各行业、系统党的建设,与软环境建设,与发展
先进文化,与正在开展的“双创”工作结合起来。创建工作要坚持“
四个不断”:对创建内涵的理解要不断拓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措
施和力度要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的品牌意识要不断强化,创建工
作的机制、制度要不断完善。
    刘曙光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解放思想
,奋发有为,不断把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
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吕雪萍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
要求。
                                    (记者 冯孝亭)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