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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3.08.15
【期号】= 3091
【标题】=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版次】= 03
【版名】= 城市专刊
【作者】= 李玉明
【专栏】=
【正文】=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李玉明  (2003.08.15)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近日,针对国家计委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广
饶县物价局对相关部门和收费项目的单位采取重新申报和审批。把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微机管理费、文明经营保证金、过塑费、执照
框费、名称查询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购买发票IC卡费、发票购买手册
费,环卫部门收取的占道许可证工本费按规定全部予以取消。并对下
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免收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集贸市场管理费及各种征收费,税务部门应免收的税务部门登记证工
本费,卫生防疫部门应免收的劳动合同鉴证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
务费进行认真督导检查,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 (李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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