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8.27 |
【期号】= 3101 |
【标题】= “订单”更要“定心” |
【版次】= 03 |
【版名】= 乡村专刊 |
【作者】= 阿武 |
【专栏】= 黄河口漫话 |
【正文】= |
阿武 (2003.08.27)
“订单”更要“定心” 阿武 近年来,被称为“订单农业”的产销形式在各地农村受到广泛欢 迎。农户按合同生产,企业按订单收购,并实行最低保护价,农户与 企业之间实现了产销对接。可以说,这使双方都吃了“定心丸”。订 单农业的出现,既稳定了农村经济,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有些地方,许多从事订单农业的企业,或多 或少因为农户违约而蒙受过损失,从而影响了订单农业更好地发展。 据报载,安徽省阜阳市爱立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和当地农民进行蘑 菇订单的生产中,每年都因为一些农户违约给企业造成二三十万元的 损失。 订单农业就是诚信农业。如果每个农户都能认真履行合同,订单 农业的规模一定会发展得更大,农民也会有更多的收益。在现实中, 农民签了订单而不履约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当然,个别企业不按照订 单合同的约定收购产品、付足货款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 民发展订单农业的积极性。 在买方市场的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和发展订单农业,才能保证它 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关专家指出:今后在订单农业的发展进程当中, 第一,应该加强法律的力度,发展法制农业和诚信农业;第二,合同 、协议必须规范,从一开始就要把准,对品种、质量、规格、数量、 价格等等都要明确反映在订单中,而且,违约责任也要明确;再一个 就是要加强合同的管理,加大执法的力度,这样才能提高履约率。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越位”现象也是制约订单农业发展的障 碍。企业和农民是订单的主体,订单的双方是企业和农民,不是政府 。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搞包办代替。在订单农业的推进过程中,政府 的角色是引导,是服务。 当然,在发展订单农业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也绝不能“缺位”, 听之任之、放任不管都是不对的。目前,在发展订单农业的过程中, 由于农产品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决定了企业和农民都要承担一定的价 格风险。政府部门应该想办法规避风险,帮助企业和农民实现双赢。 要建立风险保障的机制,在实现订单农业当中,不但龙头企业,收购 方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来发展风险基金;政府方面也应该从财政拿出一 部分资金来保证风险基金的建立,这样才能实现在市场波动当中,能 够以丰补歉,能够把市场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保证农民不受伤害。 实践证明,通过订单农业,可以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 动的不利影响,使其生产的农产品获得较好的收益。只要妥善解决订 单农业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订单农业就能够充分发挥优势,让 农民“定心放心”,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