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10.01 |
【期号】= 3131 |
【标题】= 综合评议核定税负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 |
【作者】= 许婧 陈芳 |
【专栏】= |
【正文】= |
许婧 陈芳 (2003.10.01)
综合评议核定税负 垦利讯 为了做到税额核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垦利地方税务 局垦利镇地税分局专门成立了行业税额评议领导小组,按责任区划又 分为四个评议小组,对辖区内的纳税业户进行税额评议工作,并通过 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对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综合评议,采取了按纳税户的经营面积、经营范围、月成本费 用、经营用主要设备、缴纳税费情况、信誉等级和所处地理位置来核 定税负,从而统一了标准,公开了税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 评。 (许婧 陈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