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10.21 |
【期号】= 3145 |
【标题】= 国家将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 |
【版次】= 04 |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
【作者】= 姚润丰 |
【专栏】= |
【正文】= |
姚润丰 (2003.10.21)
国家将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 据新华社福州10月19日电(记者 姚润丰)今后,土地开发整理 在有效补充土地资源的同时,国家将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而任 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及可持续 发展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相统一。 这是国土资源部19日在福建漳州召开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 议上发布的《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加大生态退耕地区 基本农田的土地整理力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要与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 《意见》提出,凡闲置的土地、未利用土地或被破坏的土地,按 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整理复垦成园地,并经项目验收认定具备耕作条件 的,视作补充耕地,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按可调整园地统计。非农建设 必须占用时,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外,仍须按照耕地 占补平衡要求实行占一补一。 《意见》提出,要加大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坚持鼓励土地整 理和复垦的有关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 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等各种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 质量管理。 《意见》强调,土地开发整理要立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大投融资 力度、合理分配收益。要以增加农用地面积特别是增加耕地面积、提 高农用地质量为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 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