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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3.11.01
【期号】= 3155
【标题】= 举审计利剑 促干部监督
【版次】= 02
【版名】= 专刊
【作者】= 垦利县审计局
【专栏】=
【正文】=
 

举审计利剑 促干部监督

垦利县审计局  (2003.11.01)

   举审计利剑 促干部监督
    垦利县审计局
    近年来,垦利县审计局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
化,并注意通过审计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强干部
监督管理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立足大局,发挥优势,积极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垦利
县审计局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立足全县大局,积极查处经济领域违
法违纪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今
年上半年,在查处某企业存在财务不明、招待费开支过大等问题的过
程中,县领导对此事件高度重视,责成县审计局首先介入,开展财务
收支审计,摸清情况。通过审计,发现该企业主要领导存在私设账外
账、挪用公款、吃喝送礼、挥霍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鉴于问题
严重,垦利县审计局及时将案件移交给了纪检、检察部门,并与有关
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对案情进行了深入调查,先后追回欠款120多万
元,为国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多年来,该局以查处经济领域违法
违纪案件为重点,通过审计,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审计权
威,也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
    落实规定,严格程序,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
垦利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
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了经
济责任审计不断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迈进。该县专门成立了由
县长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
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先审后离”、
“两年定审”、“审前公示”、“跟踪回访”等制度;以县委的名义
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副科
级的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并选
调了5名财会专业本科生充实到审计队伍中。今年,按照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开展了任中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关口前移;同时,成立了乡镇审计所,对乡镇企业及控股企业、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施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拓展到了村一级,较好地解
决了目前部分村居存在的财务混乱、收支透明度低、干群关系紧张等
问题。1998年以来,该局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0个,审计后有3
9人提拔,50人平调,7人降(免)职,12人退休。通过开展经济责任
审计,查处了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专项
资金、截留预算外收入、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等大量问题,既促进了
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又为党委、政
府监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近年来,由于作用发挥明显,垦利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了
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了干部监督管理的
重要手段。在2002年5月份召开的全县审计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主要
领导专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将审计监督运用到
干部监督领域,使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有机结合,共同组
成了新的科学、严密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今后,垦利县审计局将进一步探索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路子
,努力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为加强干部监督管
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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