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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3.12.01
【期号】= 3179
【标题】=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003.12.01)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
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大
中企业普法办公室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早
筹划、早安排,认真抓好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的落实。
    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
、执政为民”。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
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
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
育,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将围绕“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这个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结合党
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点面结合,扩大宣传范围
,根据广大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制宣传教
育,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形成合力,
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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