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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01.14
【期号】= 2611
【标题】= 听证于民的力量
【版次】= 06
【版名】= 黄河口晚刊  新闻立交  今日关注
【作者】=
【专栏】=
【正文】=
 

听证于民的力量

  (2002.01.14)

   听证于民的力量
    2002年1月12日,亿万中国老百姓见证了中国民主法制进程中具
有标志意义的一幕: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行政决策听证会——
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北京举行。
    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全国人大政协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
,平等地坐在一起,共同参与制定政府的价格决策。这是在行政决策
领域引进民主议政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
又一重大进步。
          听证,走进百姓生活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听证制度就像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
。对它的诞生,人们既感到有些陌生、不适应,又付出了极大的热情。
    我国引进听证制度,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事情。1993年,
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价格审价制度。这是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雏形。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出台。这部法律首次大
胆引入“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从此由一个学术名词,变成了法制实践,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
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制
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
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从
而开创了我国行政决策领域引入听证程序的先河。这是我国政府政务
公开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步
骤。
        听证,法律赋予你的权力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无论你是普通百姓,还是无名企业,当
你受到行政处罚时,你都拥有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今天举行的铁路价格听证会,引来万众瞩目。中央电视台、新华
网等进行了现场直播。除了代表名单、调价方案是否应当保密等方面
有一些争论外,整个程序的运作处于前所未有的透明、公开之中。铁
路部门多年秘而不宣的财务、成本数据,也都摆到了代表的面前,而
为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国家计委专门选择了一家权威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
    记者采访中感到,老百姓对听证会的关注,不仅在于火车票价的
涨多涨少,更在于听证制度给了普通百姓发言的机会,而且是法律保
障的平等发言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听证会的价值远远超出了票价
涨多涨少本身。
        听证,依法治国的重要一步
    听证制度在立法、执法、行政决策领域的逐步建立,是人民民主
的生动体现,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大步骤。
    依法治国方略,是我国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而听证制度的实施
,又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入世
后我国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水
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听证于民”、“阳光下作业
”越来越迫切,听证制度需要尽快完善起来。
    专家指出,政府决策同市场决策一样也会出现缺陷,社会经济生
活中很多决策的失误和腐败的滋生,都与政府决策过程的不公开、不
透明有关。公开化、透明化,是政府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前提和基
础。因此,不仅是价格,许许多多的领域都应该引入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在我国虽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公民的听证意识不断增
强,听证理论越来越成熟,听证实践也越来越多。如果说听证制度是
一株幼苗的话,那么,在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下,这株幼苗一定会
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据新华社)
(附图片)
    媒体广泛关注铁路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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