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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01.16
【期号】= 2613
【标题】= 业主委员会,油城居民区的空白点
【版次】= 06
【版名】= 黄河口晚刊  读者热线
【作者】= 薄文军
【专栏】=
【正文】=
 

业主委员会,油城居民区的空白点

薄文军  (2002.01.16)

   业主委员会,油城居民区的空白点
    也许是住福利房住习惯了,油城居民对业主委员会的认识基本还
停留在浅层次,大事有“公家”料理,小事打个电话就能解决,似乎
再专门组织起人来搞个“业委会”有点没必要。不过一些原本由企业
负责的事项改由居民自己负责,没有一个相应的与物业公司相匹配的
机构来代表居民的利益,便让业主们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业主委员会一般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帮助下组织起来的,但其一旦
成立,其代表的只能是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
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它是业主与开发商对话的主体,它参与小区的公
共事务,及时调解各方面的矛盾纠纷,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由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主体出面,在处理许多问题上会更加便捷,
更有权威性。而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角度出发,与一个客观公正并
能代表所有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打交道,由它来沟通关系,配合合作,
也要比直面各种类型的业主要容易得多。
    就目前的情况看,油城居民首先是对业委会没有足够的认识,很
多人不知道作为房产拥有人,自己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在很大程度
上是自己所在工作单位,甚至是政府难以干预的。随着福利分房的结
束,住房问题已经与吃饭、穿衣、交通问题一样,越来越社会化、市
场化。成立业主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小区管理,应当是一种趋势。
而一旦成立业主委员会,也要考虑吸收什么样的人参与的问题,业主
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但所选成员一定要热心公益事业,处理问题
一定要客观公正,要熟悉有关政策法规。业主委员会的形成应当是从
真正意义上促进小区管理,而不是让居民感觉多了一层麻烦
              (薄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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