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6.05 |
【期号】= 3030 |
【标题】= 高挂“羊头”卖“狗肉” “出国打工”竟成“出国旅游” |
【版次】= 05 |
【版名】= 黄河口晚刊 |
【作者】= 王成福 陈新利 吴兆利 |
【专栏】= |
【正文】= |
王成福 陈新利 吴兆利 (2003.06.05)
高挂“羊头”卖“狗肉” “出国打工”竟成“出国旅游” 本报讯 原本想出国打工,却因无知懵懂,被骗成“出国旅游” ,几经周折方才回国。近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中介服 务公司坑骗务工者的纠纷案件。 周某、袁某、王某均系下岗职工,后听说一对外劳务输出公司可 以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去年2月,三人便与该公司负责人孙某取得联 系,孙某承诺,可以给他们办理到阿联酋打工的手续,出国后不仅工 资收入可观,而且包吃、包住,享受劳动保险、医疗费等待遇。三人 遂每人向孙某交纳了31000元出国打工介绍费,并与其签定了出国打 工协议书。参加培训后,去年2月办理了护照,4月22日飞抵阿联酋。 但到达阿联酋后才知道其护照是旅游护照,而不是务工护照,根本不 能打工。三人在阿联酋吃住无着,语言不通,经多方求援,方于去年 5月3日回国。在多次与孙某交涉未果后,三人于今年4月12日向垦利 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偿还骗走的93000元。4月30日,法院作出 判决,令被告孙某还款,但被告孙某已下落不明。 我国对涉外劳务输出的管理极其严格,要求办理对外劳务输出的 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需到外贸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许可 证、照。笔者提醒准备到外国打工的人员,一定要走合法渠道,不要 让行骗者再钻了空子。 (王成福 陈新利 吴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