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1.10 |
【期号】= 2910 |
【标题】= 普通高考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
【版次】= 05 |
【版名】= 黄河口晚刊 |
【作者】= 田召斌 李召伟 吴向阳 董永新 |
【专栏】= |
【正文】= |
田召斌 李召伟 吴向阳 董永新 (2003.01.10)
普通高考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本报讯 (记者 田召斌 见习记者 李召伟 通讯员 吴向阳 董永新)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今年普通高考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已 经出台,将于1月12日、13日进行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的县区 招生办公室。 专业考试分三批进行:(1)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包括:山东大 学、石油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2月5日报到,2月26日至27日美术类考试,2月26日至3月6 日音乐类考试。(2)本科二批,省内其它本科院校。3月7日报到,3 月8日至9日美术类考试,3月8日至15日音乐类考试。(3)专科批, 省内专科学校。3月17日报到,3月18日至19日美术类考试,3月18日 至22日音乐类考试。既招本科又招专科的院校,其专科的专业考试可 随同本科的专业考试一并进行。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随同普通高校文、理科填报志愿的 时间一并进行。艺术志愿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批3个批次。 本科一批设一个志愿,与往年相比增加了部分省内院校,考生可填报 省外院校或省内的山东大学、石油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 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其中的一所;本科二批设一个志愿 学校,考生可填报省内上述六所高校之外的其它院校。本科批设一、 二两个顺序志愿,不分省内省外。 录取时,对省外院校,省招办通过网络分专业将最低文化控制分 数线以上的考生一次性投档,录取是否由招生院校确定,遗留问题由 招生院校负责。对省内院校,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线分专 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对文化分数有特殊要求 的专业,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