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3.01.01 |
【期号】= 2902 |
【标题】= 我市出台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
【版次】= 06 |
【版名】= 黄河口晚刊 新闻立交 |
【作者】= 史树生 蒋建敏 |
【专栏】= |
【正文】= |
史树生 蒋建敏 (2003.01.01)
我市出台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本报讯 为更好地发挥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在初中阶 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加快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步伐,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二00二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 通知》,对我市2003年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我市中考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各科命题以原省教委根据原 国家教委教基[1998]1号文件《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 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精神制定的《义务教育全日制 初级中学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调整方案》为依据,以 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实际学过的内容为命题范围,其中政 治课只考初四实际学过的内容和20%的时事政治。 《通知》规定,中考总分76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 、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各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各50分,音乐、体育、美术基础理论(合卷 )30分。技能操作科目为:体育测试3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 作20分,具体实施办法仍按东教发〖2001〗59号文件执行。政治课实 行开卷考试,其它文化课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计算可以使用 计算器。中考招生的考试时间、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 (史树 生 蒋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