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8.01.06 |
【期号】= 1420 |
【标题】= 房产交易市场管理ABC |
【版次】= 03 |
【版名】= 企业界·广告 |
【作者】= 韩钲 |
【专栏】= 知识介绍 |
【正文】= |
韩钲 (1998.01.06)
房产交易市场管理ABC 一、用于交易的房产所必备的条件:对用于买卖、转让、出租、 抵押等活动的房屋条件加以限定,是为了避免一些产权不明和使用权 限不清的房屋投入交易市场,避免引起房产交易纠纷,引起交易市场 秩序的混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需对交易房产的行为加以规范、房 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明晰,并有合法的产权证件。 (一)凡属共有房的需经共有人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投入交易市 场; (二)经改建、扩建的房屋产权所有者需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 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交易市场; (三)出租房屋的需到房产交易所进行登记领证后,方可投入交 易市场; (四)如属查封房的需经人民法院出具证明方可投入交易市场。 二、规范房产交易程序,完善房产交易手续。 (一)申请。当房屋进行买卖、租赁、抵押、转让时,应当到房 产交易监理所领取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上交; (二)审核。经办人员填写登记表后,经认真查验产权证、身份 证及其它证件,并到现场查勘交易房屋的质量、面积、安全状况等, 并填写审核登记表; (三)缴纳手续费。房产交易审核批准后,交易申请人应按城市 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四)归档。房产交易监理所应将审核批准盖章的各项登记表及 相关附件一份按户归档备查。(市房产管理局 韩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