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1.01.03 |
【期号】= 2302 |
【标题】= 利津县规范村务公开制度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 |
【作者】= 张吉山 |
【专栏】= |
【正文】= |
张吉山 (2001.01.03)
利津县规范村务公开制度 利津县把村务公开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村级 规范化管理制度,重要事情随时公开,日常村务定期公开,财务帐目 详细公开,不仅规范了农村工作程序,而且打消了群众的思想疑虑。 这个县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 ,规定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 开。主要包括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兴办经济项目、财产管理和财务收 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提留统筹方案及其他农 民负担(包括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 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情况 、电价核定及电费收缴、农副产品征购及奖售物资分配。县里统一印 制了财务公开榜,乡镇农经站直接到村协助村两委进行财务公开,并 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公开榜。在财务公开栏内不准用“其它”项目来 代替有关开支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各 村都在本村适当的位置,建立了固定的公开栏,重要事情及时公开, 日常村务定期公开,财务公开每月一次。一般村务公开前,先将公开 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再向全体村民公开。每 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必须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予以答 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坚决予以纠正。另外,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必须向村民公开,真正做 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 的监督。 (张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