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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04.01
【期号】= 428
【标题】= 土管重担共挑 国策责任同负  张万湖副市长和各县区签订1992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版次】=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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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重担共挑 国策责任同负  张万湖副市长和各县区签订1992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1992.04.01)

   土管重担共挑 国策责任同负
    张万湖副市长和各县区签订1992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本报讯 最近,副市长张万湖和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东营
区和河口区分管土地管理的县区长签订了1992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
书。
    据悉,为了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
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最大限度
地发挥土地效益,逐步稳定现有耕地面积,为农业、国营大中型企业
提供土地保障,我市从去年开始实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一年来,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耕地与提供服
务并重,各类建设用地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去
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为使土地管理再上新台阶,张
万湖副市长和各县区签订了1992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
确了稳定耕地面积、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开发复垦、监督检察、土地
使用制度改革、法规宣教、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机构建设9个
方面的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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