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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6.05.02
【期号】= 1043
【标题】= 市纪委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纪委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

  (1996.05.02)


<日期>=1996.05.02
<期号>=1043
<标题>=市纪委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
<版次>=03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纪委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
活动
    本报讯 最近,按照省纪委的统一安排和市委的明确要求,市纪
委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
“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
    这次教育活动以党章、《准则》规定的党的纪律基础知识和中纪
委二次全会以来中央、省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为重
点,着重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
意识,使大家自觉用党纪政纪条规约束、规范言行,做到自重、自省
、自警、自励,自觉做廉洁奉公的表率。教育活动要强化领导,精心
组织,努力抓好“原原本本地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深化对党纪政
纪条规的理解”,“党员干部普遍学与领导干部重点学相结合,突出
解决领导干部‘失学’问题”、“正面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切实
解决突出问题”等三个环节。
    对解决领导干部“失学”问题,《意见》提出,各级要建立领导
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责任制和学习考勤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专门
的学习笔记,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写一篇学习和执行廉洁自律规
定的心得体会,县(处)级干部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廉洁自律党纪政
纪知识考试,其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意见》还列出了领导
干部自查自纠的十个重点内容。目前,教育活动正在全市展开。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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