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7.12.05 |
【期号】= 5 |
【标题】= 增强企业活力 保障离退休职工生活 我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高国伟 薄成收 |
【专栏】= |
【正文】= |
高国伟 薄成收 (1987.12.05)
增强企业活力 保障离退休职工生活 我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本月十七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会 议,决定从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我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全市社会 统筹。这是深化我市劳动制度改革又一重要配套措施。 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是通过发挥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改变 目前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畸轻畸重状况,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实际 步骤。我市参加统筹的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包括非财政拨款的事 业单位)共300多个。其中有驻东营的中央、省属企业。统筹项目有 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粮食等五种补贴费共八项。统筹的比 例本着“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县以上集 体所有制单位分别暂按在职固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以国家 统计局口径为准)的14.5%、24%缴纳统筹基金。此项支出,企业 单位在税前营业外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由市各级劳动保 险事业机构,统一收取、管理和发放。 实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劳动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 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增强企业活力,切实保障离 退休职工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有着十分重要 的意义。 (高国伟 薄成收) |